格尔木市联合督导组节前开展森林草原防火督导检查工作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州市关于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安排部署,有效预防森林草原火灾发生,确保全市森林、草原资源安全,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生态安全,在国庆、中秋假期来临之际,市森林公安局陪同市委常委副市长袁廷运、格尔木市应急管理局局长王宏伟、市消防支队防火科科长陈从于等相关领导前往渔水河管护站、指挥中心、五子湖及周边林区进行防火督导检查。
全市全年为森林防火期,其中9月15日至翌年6月15日为森林高火险期和草原防火期。凡属森林、草原、林区、林地及其周围可能引起森林草原火灾的地段,均划定为森林草原防火区。其中生态公益林、胡杨林省级自然保护区、旅游景点、宗教活动场所周围、易燃易爆物资储备地周围2公里范围和国道、省道旁2公里区域为森林高火险区。森林草原高火险期一级森林草原高火险区内,禁止未经批准的一切野外用火。
在此次巡查宣传行动中,对保护区内可能发生火灾地区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未发现有野外用火现象。同时,结合森林防火工作,我局民警在保护区内分发、张贴防火通告。
发布日期:2020-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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