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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公职人员签订森林防火承诺书 违反条例规定自愿服从相关惩处
发布日期:2020-09-30
        9月26日,广东省河源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发出通知,要求全市公职人员签订中秋国庆森林防火承诺书。
       通知说,当前中秋、国庆将近,河源市部分地区素有扫墓燃放烟花爆竹、烧香点烛祭祀的风俗习惯,稍有不慎极易引发森林火灾。河源市决定组织全市公职人员(含临聘人员)签订《森林防火承诺书》。各县区和市直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全体公职人员集中学习《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于10月1日前组织本县区本单位全体公职人员签订承诺书,并做好台帐整理工作,市森防指将派出督导组抽查督办。各县区和市直各单位组织开展学习《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和签订《森林防火承诺书》落实情况请于10月9日上班前书面报市森林防灭火火指挥部办公室备案(此处省略了联系人市林业局森林火灾预防科同志的姓名、电话、邮箱)。
       承诺书说,公职人员要以身作则,自觉遵守规定,践行新风,做文明祭祀的先行者,同时要向亲属、群众宣传绿色环保、文明健康的祭祀方式,主动纠正和制止不文明祭祀行为。要做到严格遵守《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的规定,不在森林防火区(林地及距离林地边缘不少于30米的范围)组织、参加各类野外用火活动,遵守野外用火规定,不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品进山,不上坟烧纸、燃香点烛,不燃放烟花爆竹,不在山上吸烟及其他容易引起森林火灾的用火行为。如有违反《条例》规定,自愿服从组织处理和执法机关追究相应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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