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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出台全面加强新形势下森林防灭火工作的实施意见
发布日期:2024-01-04

       近日,安徽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加强新形势下森林防灭火工作的实施意见》,从深化源头治理、强化力量建设、突出科技赋能、强化依法治火、强化组织保障这五个方面全面加强新形势下森林防灭火工作。

      《意见》强调,要加强野外用火管理,严格落实野外用火审批制度,严格落实防火检查、日常巡护等常态化管控手段。建立林区周边秸秆禁烧和森林防火联防联控机制。持续推进火险隐患排查整治,突出重点区域和重要目标,建立隐患排查动态清单,重大火险隐患实行挂牌督办、整改销号。建立森林火险中长期预测和短临预报制度,及时发布预报预警信息,构建“空—天—地—网”一体的监测预警体系。加快装备转型升级和配备应用,推动个人防护装备转型升级,推广普及以水灭火装备,推动灭火作战向“风水结合、以水为主”转变。

     《意见》提出,从2024年起,每2年对县乡专职指挥员开展一遍轮训。到2025年,国有林区路网密度达到3.1米/公顷,重点林区林火阻隔网密度达到4.7米/公顷,现有省级队伍建成标准化示范单位。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5‰以内。到2030年,全省现有45个高火险县(市、区)队伍全部完成达标创建,在重点生态功能区建设2个至3个航空护林站。

      《意见》要求,各地加强对森林防灭火工作的领导,实行地方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发挥各级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及其办公室牵头抓总作用,加强各级指挥机构办公室和主管部门业务能力建设。加强监督管理,将森林防灭火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林长制考核、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和督查督办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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