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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应急管理厅等五部门 关于加强全省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3-31

青应急〔2021〕50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李克强总理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重要指示要求,认真落实全国、全省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省委省政府领导的指示批示精神,经省政府同意,现就加强全省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教育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站位,充分认识加强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性

当前我省森林草原防灭火形势复杂严峻,风险隐患、短板弱项和压力挑战仍然很多。受传统生产方式和民俗习惯影响,防火期内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和祭祖上坟引发山火的情况多发频发,随着天气逐渐转暖,踏青旅游人数日趋增多,加之部分人员法律意识淡薄,野外非法用火情况时有发生,这些都给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带来巨大隐患。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把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放在维护全省生态大局中考量,以极端认真负责的态度,切实深化对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坚持以防为主、防灭结合,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部署‍‍,坚持“谁管辖、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下更大的决心、用更管用的措施,严防死守、群防群治、科学处置,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森林草原火灾发生。

二、强化措施,全方位、多手段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教育工作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作用,大力宣传森林草原防灭火的重要性、火灾的危害性和防灾避险知识,让防灭火意识深入人心。要大力宣传《森林法》《草原法》《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对违反法律法规造成森林草原火灾构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肇事者、责任人加大媒体曝光力度。要突出抓好典型案例警示教育,采取以案说法、现身说法等形式,让广大群众特别是生活在林牧区的群众,充分了解引发森林草原火灾的严重后果,切实增强预防火灾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要把宣传教育阵地集中到林牧区一线、林牧区公路、涉林牧旅游区、人员集聚区等场所,利用发放宣传页、张贴宣传标语、播放宣传视频、推送公益广告等多种手段,采用通俗易懂的方式,大力普及森林草原防灭火安全知识,提升全民防灭火意识。要有针对性的抓好重点人群、重点场所的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工作,不断增强宣传工作的实效性。要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实现学校消防安全教育制度、师资、读本、课时、场地全面落实,提升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和宣传教育工作水平,增强师生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达到“教育一个孩子,带动一个家庭,影响整个社会”的目的。要抓好重点场所的宣传教育工作,针对社区、村镇、寺院、林牧区等重点防火场所,积极发挥社区干部、村干部、寺管会干部、护林员、牧民的作用,利用乡村广播、应急广播、微信、微博等进行长期宣传教育,做到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教育工作因地制宜、讲求实效,清除宣传教育盲区。

三、加强领导,切实提高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教育工作实效

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教育工作,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举措,加强督促落实,抓实宣传载体。各级森防指要发挥好‍牵头抓总、综合协调作用,积极主动向本级党委政府请示汇报,着力解决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教育重点难点问题。各级森防指成员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教育的工作担当,时刻绷紧防火安全之弦,把隐患排查、工作检查、应急演练等实际工作与随机宣传教育有效结合,把森林草原防灭火重要时段特别是春节、清明、冬至等用火高峰期与集中宣传教育有效结合,切实扩大宣传教育知晓面,提升宣传教育实效性。各级相关部门要积极履职,主动作为,‍‍紧密衔接,有针对性的对本行业领域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教育,坚决遏制森林草原火灾多发势头,确保责任不悬空、工作不缺位。

 

附件:青海省2021年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教育方案.docx

 

 

 

青海省应急管理厅  中共青海省委宣传部  青海省教育厅

    青海省林业和草原局    青海省消防救援总队

                    2021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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